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4-01-02 09:18:14 59 0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9年发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管理,维护生产秩序,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根据这一法规,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1. 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合法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凭证,也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获取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报材料,如申报材料一览表所规定,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2.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管理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是指由多种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成品,具有多种功能。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针对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保障饲料的质量安全。

根据该管理办法,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也需要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并符合相应的申报材料要求。

3. 审核和监督管理

根据法规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要经过专家评审,获得专家评审合格后,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并需在10日内将审核结果与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农业部。

此外,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企业还要接受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其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4. 法规的修订和实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自1999年发布以来,先后进行了多次修订,以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新版本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法规的修订和实施是为了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维护整个行业的良好秩序。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法规。通过合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核和监督管理以及不断的修订和实施,可以有效保障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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