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4-01-19 09:00:57 59 0

成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如果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己的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如果职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租房自住

如果职工租房自住,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 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成都市,或者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户籍迁出本市,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职工***或被宣告***

如果职工***或被宣告***,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6. 其他特定情况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还有一些其他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翻建自住住房、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等。

根据以往要求,职工在办理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退休证、银行还款流水、无房证明、病情诊断书、医疗支付结算表、医疗费用发票、离职证明等。

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比如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这时账户应该处于封存状态;如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已经两年且仍未重新就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该已经封存满24个月,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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