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的概况
我国现行宪法共有五个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以及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
1. 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一个修正案。该修正案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了必要且重要的修改。
2.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二个修正案。该修正案主要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3. 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三个修正案。该修正案主要涉及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的修改,其中包括对***经济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等方面的修正。
4. 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该修正案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包括对***元首、居民和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修正。
5. 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现行宪法的第五个修正案。该修正案主要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涉及******、***监察***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权力等方面。
我国现行宪法共经历了五次修正,分别是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以及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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